南京公积金怎么办理?南京全方位服务详解!
办理公积金业务,公积对于很多人来说是金办一件比较头疼的事情。因为不了解具体的理全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往往会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位服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办理公积金业务,南京我们特别为您提供一份详细的公积南京公积金办理攻略,希望能够帮助到您。金办
一、理全缴存业务
1. 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位服务并自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南京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公积
2. 单位录用职工的金办,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理全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位服务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3.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提取业务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贷款业务
1. 一手房贷款流程:
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签订借款合同银行至售房单位。
2. 二手房贷款流程:
买卖双方到贷款经办部门填写申请表中心审批借款人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银行。
四、办理地点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山南路一段 108 号)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所需材料
1. 缴存业务: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缴存职工工资表。
2. 提取业务:
南京市住房申请表。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银行储蓄卡或存折(类户)原件。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购买商品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购买再交易住房: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
购买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补缴差价款发票。
建造、翻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大修住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购房贷款合同、借款借据、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或还款证明。
租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无房证明。
离休、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相关退休批文。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出境定居:户口注销证明或移民签证。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3. 贷款业务:
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
购房合同原件。
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支付不低于购房总价款 20%的自筹资金的有效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是关于南京公积金办理的全方位服务详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