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办理 快速办理详解
一、重庆业务办理
1.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手房贷款:购买商品房、公积经济适用房、金办单位集资建房的理电理,在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话快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速办,在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完房产过户,重庆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公积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办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取得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房地产他项权证后,理电理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话快
建造、速办翻建、重庆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后,公积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金办
2. 住房: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租赁住房提取。
离休、退休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出境定居提取。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
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提取。
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较低工资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3.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4.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
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由调出单位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封存手续,再由调入单位持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到异地工作的,由调出单位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封存手续,再由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其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二、办理流程
1. 准备资料:根据办理的业务类型,准备相应的资料。
2. 提出申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提交申请。
3. 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4. 银行: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受托银行办理手续。
三、办理时间
1. 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借款人提交全部资料且资料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2. 住房:在借款人提交全部资料且资料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3.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在借款人提交全部资料且资料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4.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在借款人提交全部资料且资料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四、注意事项
1. 资料齐全:办理业务时,请务必携带齐全所需的资料,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2. 如实填写:填写申请表格时,请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虚假内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收费标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办理业务的手续费。
4. 办理时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以上是重庆公积金办理的快速办理详解,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